第A6版:时政·综合总第1139期 >2021-11-18编印

生活用燃气表、水表12月1日正式启用新标志
刊发日期:2021-11-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鑫袁)生活用燃气表、水表精准程度关系着市民的利益,因此被列为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必须首次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11月17日,记者从潼南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从12月1日起,授权检定生活用燃气表、水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统一改为使用新版生活用燃气表、水表首检合格标志。
  据介绍,首检合格标志是生活用燃气表、水表检定合格准予使用的标志。目前,重庆现行生活用燃气表、水表的首检合格标志(塑料首检牌)使用时间长,存在基本要素不齐全、检定信息不能溯源、防伪性能差等问题,不能满足现代智慧监管要求。因此,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印制了新版不干胶纸质版首检合格标志代替原塑料首检牌。
  据了解,首检合格标志采用防水纸张制作,版面增加防伪底纹水印和方块隐形防伪标志,具备防伪功能。合格标志左右上方各斜开一条切口,张贴后的首检合格标志揭开极易毁坏,可有效防止合格标志的重复使用。
  从2021年12月1日起,授权检定生活用燃气表、水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停止使用旧版生活用燃气表、水表首检合格标志(塑料首检牌),统一改为使用新版生活用燃气表、水表首检合格标志,未使用新版首检合格标志的生活用燃气表、水表一律不得投入使用。12月1日前已使用旧版生活用燃气表、水表首检合格标志的燃气表、水表不需更换新首检合格标志,其旧版首检合格标志到期轮换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