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911期 >2021-01-08编印

我区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将于1月20日开幕
刊发日期:2021-01-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昨日,记者从区房地产开发行业协会获悉,为发挥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激发市场活力的作用,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区将于1月20日在江北奋进广场举办第八届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会期10天。
  据悉,现场展示计划布置40个展位,其中开发企业展位27个、政府综合咨询服务点1个、城市规划和土地推介展位1个、城市品质建设成果展位1个、金融咨询服务展位2个,安岳、武胜、安居、蓬溪等城市推介展位8个(根据实际情况增减)。
  房交会优惠政策(时间从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24日,未参加房交会现场展示的企业项目不享受优惠政策)如下:
  购房补贴方面,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房住宅,每平方米补贴200元(以房屋预测建筑面积取整计算),每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补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区财政各承担一半。
  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服用房,每平方米补贴200元(以房屋预测建筑面积取整计算),每套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补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区财政各承担一半。购买参展企业地下停车位的,每个补贴7000元。补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4000元,区财政承担3000元。
  契税补贴方面,购买参展企业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和商服用房给予每套2000元契税补贴,购买参展企业车位的给予每个1000元契税补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水电气讯补贴方面,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每套补贴水、电、气、讯费用共2000元,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政策方面,房交会优惠政策期间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住房,属首房首贷的,可享受银行按揭贷款首付2成优惠政策;购买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可享受银行按揭贷款首付3成优惠政策。
  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符合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条件的职工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2成,贷款金额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个人最高可贷款40万元,夫妻参贷最高可贷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