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916期 >2021-01-15编印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
刊发日期:2021-01-1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锦)近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评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大佛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关于举行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关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成文、杨晓芳、周鸿、陈默,副区长江发茂,区法院代理院长李春燕,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瑜,区监察委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