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829期 >2020-09-08编印

区检察院:
“司法救助+精准扶贫”化解申诉人心结
刊发日期:2020-09-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检察官为文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检察官为文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全媒体记者 刘 锦 通讯员 苏琪惠
  “谢谢你们的帮助,让我生活有了着落……”近日,当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奇雄将5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75岁老人文某某手中时,老人言语激动、声音哽咽,这笔钱对她来说就像一场“及时雨”。

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原来,在去年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文某某的丈夫被陶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撞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陶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之后,区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三年。收到判决后,文某某认为陶某没有赔偿任何经济损失,法院判决量刑偏轻,于是向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经过对原案卷宗的全面审查,听取原案承办检察官、公安办案民警意见,承办检察官林佳认为法院的判决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符合法律规定。
  “虽然案件事实清楚明了,判决本身没有争议,但是要真正解开申诉人的心结,还要做更多细致的工作。”林佳表示,为帮助申诉人解开心结,区检察院专门组织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与检察官共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文某某自愿息诉服判。
  “她的家庭情况究竟如何?”在办理该申诉案件中,文某某焦虑无助的眼神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检察官林佳了解到文某某常年患有脑梗、高血压等疾病,是建卡贫困户,此前老两口一直依靠张某某每月的补贴生活。文某某虽然有子女,但生活都不宽裕,其儿子也是建卡贫困户。交通事故发生后,因肇事者陶某无力赔偿,为医治张某某,家里不仅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债务,这让本就贫困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您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走访调查后,林佳告知文某某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救助,并耐心向老人讲解国家司法救助政策。
  6月5日,收到文某某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后,区检察院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成功帮助其申请到5万元司法救助金。
  为用好这笔救助金,在征求老人及其儿子意见后,检察官把这笔款存入了其个人账户,作为她日后的医疗、养老费用。

精准帮扶谋长远之策
  “国家司法救助能解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但要真正解决后顾之忧,还需要与驻村工作队共谋长远之策。”陈奇雄表示。
  为做好精准帮扶工作,经检察官和驻村工作队反复商议,最终敲定两条具体帮扶措施:一是检察官继续加强对老人心理疏导,同时对其子进行释法说理,要求其履行好法定赡养义务;二是驻村工作队鼓励其子发展稻田养鱼产业并免费提供鱼苗和技术培训,以增加整个家庭收入。
  经过检察官和驻村扶贫干部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在司法救助金发放当天,检察官看到,老人目前和儿子儿媳生活在一起,其儿子的两口鱼塘已全部养上了鱼苗。
  “我们和驻村工作队的同志会持续对你们给予帮扶,今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给我们说。”听着检察官临别时暖心的话语,文某某连连点头,原本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来。
  “国家司法救助不仅传递着司法温度,更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特殊作用。”区检察院检察长刘瑜介绍,为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该院与区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实施办法》,并建立了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无缝衔接。
  据悉,自2019年以来,区检察院已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9人,发放救助金19.7万元,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