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828期 >2020-09-07编印

区法院将法庭搬到被告人居住地村委会
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刊发日期:2020-09-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朱杨通讯员王静)近日,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由于被告人受伤骨折无法出行,法院因地制宜,将法庭搬到了被告人居住地村委会,顺利完成了病床前的庭审。
  2016年至2019年期间,夏某在塘坝镇、柏梓镇、崇龛镇、四川省安岳县等地陆续对他人种植的黄精及柠檬实施20余次盗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多达5万余元。区检察院以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鉴于夏某腿部骨折无法出行这一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进村。庭前,承办法官做了充分准备,在村委会院坝布置好了简易的庭审现场,又通过当地镇村干部,协调救护车搭载夏某到庭。当地村民闻讯纷纷前来围观。
  当日上午10:00,庭审正式开始。庭审过程中,夏某认罪认罚,对指控的20余次盗窃行为及金额供认不讳。最终,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与证据,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夏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尽管你多年来陆陆续续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但如今你身患重病,党和政府没有放弃你,一直尽力医治你、照顾你,希望你今后能改过自新,痛改前非。”宣判后,法官语重心长地教育夏某。夏某真诚忏悔,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
  “违法犯罪要不得,就算走不动法官也会亲自到你屋里来审判你……”“现在法院好人性化哦,被告人躺着都能被审判!”村民们既感叹法官就地开庭的司法关怀行为,也深深敬畏国家严惩违法犯罪的司法权威,巡回审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