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827期 >2020-09-04编印

我区推行村社党员积分制管理
评价党员有标尺 晒出党建新成效
刊发日期:2020-09-0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通讯员 郑旭良

  “我村连续遭遇涪江“8·12”“8·16”洪灾,唐永坤同志组织转移群众30余人次,参与房屋清淤16小时,这个月积分达13分,还有……,大家讨论一下看有没有异议”。8月27日,米心镇白果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就本月党员积分情况进行讨论。
  这源于我区近年来实施的《村(社区)党员积分制管理暂行办法》。针对村(社区)党员作用发挥难题,从提升意识、搭建平台入手,制定党员积分标准,严格党员积分流程,用好党员积分结果,形成了务实管用的党员日常管理积分制,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制定党员积分标准,为党员画出标准像,划定底线框。通过清单化、条目化方式,制定党员积分管理的“正负标尺”24项。正向标尺包括党员学习教育、创新创业、扶贫济困、志愿服务等16项,负向标尺包括不参加组织生活、违反村规民约等8项,从细微处规范党员言行,党员“好与差”有了标尺,群众随时可以“量一量”。
  严格党员积分流程,采取党员申报、群众提议、支部提议、上级提议等多种方式,常态追踪党员“优劣迹”,然后用积分“记起来”。党员每月申报积分,将自己办实事、做好事等情况向党支部报告,支委会每月对党员申报、支部提议积分进行讨论,实行“一人一档”,经党员本人确认后生效,每季度在党务公开栏内公示,晒出党员“成绩单”,接受党员群众评判。
  用好党员积分结果,对党员积分情况,每年按高分到低分排名评比,结果直接作为党员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对积分高的党员,党支部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表彰、鼓励,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引导其他见贤思齐。对积分过低的党员,党支部采取组织谈话、个别提醒、结对帮扶等方式,及时教育,帮助改进。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照组织程序给予处理,以奖惩结合的方式,督促党员不忘初心、奋力前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积分管理,把党员的身影亮了出来,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更信服党员,党员更珍惜荣誉,党支部组织力、群众凝聚力大幅提升。”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