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807期 >2020-08-07编印

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告发布
在学费补偿、考试升学、就业服务等方面有优惠政策
刊发日期:2020-08-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旭)8月6日,记者从区教委获悉,《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公告》已发布。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者,在学费补偿、考试升学、就业服务等方面都有不少优惠政策。
  据介绍,8月15日前,有应征意向的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报名。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在经过初检初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被预定为新兵的报名者经过公示即可被批准入伍。
  国家对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有不少优惠政策。在学费方面,对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在选用培养方面,有选取士官、士兵提干、报考军校、保送军校等途径。在考试升学方面,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后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国家还专门设立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凡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在就业服务方面,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此外还有如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