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814期 >2020-08-18编印

城乡困难家庭每月每户可减免10度电
刊发日期:2020-08-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晨城通讯员涂晓红)近日,记者从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了更好落实城乡困难家庭电量减免政策,将国家政策红利有效传导至城乡困难家庭,根椐城乡困难家庭电量减免政策有关精神和近期市政府有关会议安排部署,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城乡困难家庭电量减免政策落实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据了解,2018年8月1日前的我区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家庭每月每户减免电量电费按电量10度减免,每户每月用电量不足10度的,按实际用电量减免,跨月不结转。减免标准和我市居民用电第一档电价每度0.52元折算。
  从2020年8月1日起(即2020年9月抄见电量起),由现行依申请减免优化为国网潼南供电公司根据区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清册确认减免电量电费金额,并汇入民政部门指定的代发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