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801期 >2020-07-31编印

区法院:
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
刊发日期:2020-07-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朱杨)7月29日,记者从区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法院、市高院关于全面应用网上保全系统的通知要求,区人民法院现已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
  据了解,该系统可全面覆盖诉前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解除财产保全等保全事项,且开通了在线担保功能,申请保全人可提出网上担保申请,担保机构审核同意后直接向法院发出电子担保书,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开始前或者诉讼开始后,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定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防止该项财产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灭失的制度。以前,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当事人到法院提交有关的财产所有权凭证,包括银行账户、车辆、房屋、债权、股票等。
  日前,当事人通过打开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http:// www.cqfygzfw.com/)进入易诉平台或者下载易法院APP网上保全系统,就可以一键式完成保全所需要的全部手续。当事人只需要在网上一键生成保全,并且在线申请担保,保险公司即可把电子保单传到法院,免去了当事人在法院和保险公司的奔波。了解详情可关注“重庆潼南法院”微信公众号,获取详细的网上保全操作指南。
  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上保全不仅提高了保全案件的办理效率,还可以确保案件的执行兑付得到保障,更好地促进诉讼案件的办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