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801期 >2020-07-31编印

《民法典》宣讲进军营
刊发日期:2020-07-3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官兵认真听取《民法典》宣讲。

官兵认真听取《民法典》宣讲。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松)“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军人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实中,因见义勇为自己受到伤害,却求偿不得的现象依然存在。民法典积极回应‘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的呼声,明确了见义勇为者的损害求偿权,有利于鼓励民众积极见义勇为……”
  7月28日,区司法局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法院到区武警某部驻地开展《民法典》进军营宣讲活动,为驻地的武警官兵带来法治专题讲座,并答疑解惑。
  宣讲中,《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柏梓司法所所长唐红全针对《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主要内容逐一作了讲解,并结合现实案例,重点围绕《民法典》影响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以及与官兵们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将自己对于《民法典》的所感、所思与官兵们进行了分享。区法院员额法官孙键则结合官兵生活实际及重点关心关注的方面,解答了他们有关房屋购买、土地承包、借贷纠纷、起诉程序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这样的活动非常有用,希望以后能经常开展。作为一名军人,应该做到守法如山,同时还要做普法的模范,向人民群众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民法典》实施走实走深。”武警战士肖凯告诉记者。
  通过此次《民法典》宣讲进军营活动,广大官兵不仅了解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也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明白了不但要学习好、遵守好《民法典》,更要做好《民法典》的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