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763期 >2020-06-09编印

近年来,区司法局加大“法援惠民生 关爱农民工”品牌宣传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引导劳动者多渠道申请法律援助——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为农民工宣传法律援助服务。
完善司法服务 保障劳动者权益
刊发日期:2020-06-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全媒体记者 张峻豪  

  习总书记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近年来,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整合资源,开辟绿色通道,为农民工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为农民工维权撑起保护伞

  “司法局请的律师,没收任何费用,非常感谢,法院也没收任何费用,现在我们的工钱都拿到了,都非常高兴。”丁传志兴奋的告诉记者。
  日前,区司法局相关工作人员来到柏梓镇石梯村村民丁传志家中,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调查,老丁表示自己和村民们已经收到劳务报酬,大家对区司法局所做的法律援助工作表示感谢。
  2018年2月至5月,老丁牵头36名农民工一同前往某蔬菜基地务工,按口头约定工资50元/天,但公司一直拖欠农民工的报酬未支付。经过多次调解没有结果,于是老丁等人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并要求企业支付劳务报酬。
  “接到群众来访之后,柏梓司法所就积极联系了当时涉及的公司和几个合伙人,对案情进行了解,通过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及的农民工欠薪涉及到70户,于是我们马上向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了汇报。”原柏梓司法所负责人倪榕誉告诉记者。
  法律援助中心经过审查,老丁等36名村民系农民工,而且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例》,决定给予他们法律援助,并派出了律师承办案件。
  “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这起案件,指派了援助律师跟进案件,针对受援人都是在60岁以上,为了方便老百姓不再跑路,而不少老百姓平时还要上工,所以在我们在柏梓司法所设立了一个点,让老百姓在司法所进行了表格填写和基础的资格审查,方便老百姓配合调查。”倪榕誉告诉记者。
  承办律师接到案件后,积极对案件展开了调查,由于该农业公司系三人共同经营,法人代表无力承担赔偿,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合伙债务应由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后,今年3月26日,属于37名村民的共计3.2825万元的案款由承办律师代领,柏梓镇司法所收集37名村民银行账号后,以银行转账形式,很快让村民们足不出户就领到了自己的劳务报酬。

多措并举为农民工讨薪筑起防火墙

  农民工为弱势群体,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区司法局在全区15个区级部门,22个镇街设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站,全区304个村配备了法律援助服务员,构建起了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
  2019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农民工追讨欠薪案件467件,办结410件,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72.88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48件,办结93件,为农民工讨薪36.63万元。
  据悉,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大“法援惠民生关爱农民工”品牌宣传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工多渠道申请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开辟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简化审查程序,力争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进一步实现对困难群众的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同时,我区建立健全动态管控预警机制和监管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打击恶意逃废债等机制,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创新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和管控机制,确保监管“无死角”。
  “接下来潼南法律援助中心将切实履行法律援助职责,规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同时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做实农民工请求工资工伤赔偿等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艳告诉记者。
记者手记
我国有近3亿农民工,他们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而独特的贡献。劳有所得,天经地义。工资是农民工的保命钱、活命钱、养命钱,是提升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物质基础,必须保证他们的辛劳获得足额的报酬。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一直以来受到国家和大众的关注。所以,我们必须加快法治建设进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充分调动相关法律资源,用法律赋予我们的各项权利和手段,帮助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
  让我们携起手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祖国建设得更加富强、民主、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