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761期 >2020-06-05编印

醉把马路当床睡 差点失去一条腿
刊发日期:2020-06-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印茜)朋友聚会,难免会喝酒助幸,但酒喝醉了就有可能出事。这不,就在前几天,市民袁某因为喝醉了酒,结果差点失去了自己的一条腿。
  5月29日晚上九点,网约车司机刘某在凉风垭接到乘客前往御景江山小区,当经过仓库路下行的时候,刘某突然觉得车轮有所震动,而此时周围行人也大喊,车压到人了。刘某赶紧下车查看。
  原来,地上躺着一名男子,刘某的车正好压过了男子的腿部。而男子当时满身酒气,已经完全没有了意识,被车轮压到腿的时候,也浑然不知。
  “我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记得那天喝得有点多,开始是走在路上的,不知怎么的后来就摔了一跤,就躺地上了,确实喝断片了。”受伤男子袁某说起当时的状况也是一头雾水。
  经调查,袁某在事发当晚和几个朋友喝酒,一高兴就多喝了点。醉酒后,自己独自走路回家,因为酒精的作用,在经过仓库路的时候,就醉倒在了路边。因为夜晚灯光昏暗,加上那个位置又是个盲区,结果被开车经过这里的刘某撞上了。
  网约车司机刘某称,路过这段路的时候,就觉得车轮胎震动了一下,下车后察看才发现压到了人,惊慌失措之下就赶紧报了警。
  “当天晚上一接到报警,我们就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有名男子一身酒气地躺在斜坡上,周围很多血,周围的群众称该男子是因为喝醉了酒趴在斜坡上,我们也立即询问了驾驶员,并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为0mg/100ml。”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城区大队民警范登介绍。
  受伤的袁某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诊治,经诊断,袁某属于大腿处骨折,需进行手术,而手术费用则按照双方主次责任进行承担。
  “行人不能把公路当成休息场所,更不能在公路上嬉戏、坐卧等,此行为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大队民警杜斌提示,驾驶员在行驶至视线不清的路段,应当减速、多观察路面情况,安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