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772期 >2020-06-22编印

中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进驻潼南区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
刊发日期:2020-06-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刘锦)根据中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后称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6日,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在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对潼南区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工作。
  动员会上,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张超作了动员讲话,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胜才同志对扎实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潼南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张华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作了讲话。潼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瑜主持会议并作表态讲话。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重点检查潼南区检察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巡视整改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据悉,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在潼南区检察院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电话:023—81655797;开通外网邮箱syxc0602 @sina.com。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潼南区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部门负责人、重要岗位检察人员的问题和线索,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