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769期 >2020-06-17编印

坚决抵制诱惑 远离非法集资
刊发日期:2020-06-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郭伟毅
  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时刻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有人把诱惑当作机会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甚至铤而走险,身陷囹圄。我区也发生过几起非法集资活动,一些群众上当受骗,血本无归。例如去年年底,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在我区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名义,承诺高额回报,以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床位费,欺诈销售“保健品”等手段,实施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事实证明:非法集资不是馅饼,是陷阱,是侵吞群众血汗的吸血虫。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储蓄持续增加,投资活动也日趋频繁。但一些社会不法分子却趁机利用群众迫切的投资获利心理,以投资担保、投资理财、投资信息咨询等名义,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入股分红或投资基金证券、建设项目,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高额回报。他们往往以合法的外衣,如出具营业执照、司法公证等骗取群众信任;或者利用亲朋好友的关系拉拢群众参与;或用短期兑现的方式,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等受害群众(以离退休职工、下岗工人、农村打工者居多)发现报案后,已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将毕生积蓄全部投入,导致倾家荡产、血本无归。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政府不买单。因此,请广大市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低成本高收益等口号兜售高息存款、投资项目等行为时,一定要认真识别,端正心态,理性思考和分析,要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多问问“凭什么能有这么高的利息”“这么高的利息能持续多久”,坚决抵制诱惑,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警惕暴利引诱,慎防投资陷阱;同时,要牢记“参与非法集资自行承担损失,组织非法集资必受法律严惩”。如发现非法集资活动苗头,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