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757期 >2020-06-01编印

6月1日起跨省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
领证时限从现行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刊发日期:2020-06-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旭)日前,记者从区公安局获悉,自6月1日起,重庆将推行跨省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
  据了解,自2019年8月30日重庆实现市内户籍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后,市公安局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经系统优化、全流程制发测试和跨省邮递证件试点,全市组织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开展业务和操作培训等准备工作,将于6月1日顺利实现跨省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
  据介绍,已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在渝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学籍证明,或由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在渝居住信息后,持原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任一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在我区任一公安派出所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还可自愿选择申请通过邮递方式领取。
  申请人在交验材料审核通过后,公安机关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有效期满换领证件需缴纳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证件需缴纳工本费4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6月1日推行跨省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的同时,全市居民身份证领取时限从现行的20个工作日再次缩短调整为15个工作日,而居民身份证法定领取时限为60日,我市领证时限大幅缩短。
  据悉,自推出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工作以来,已累计办理31万余个异地证,节约了群众办事成本。实现居民身份证“全渝通办”后,我区将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使群众办事更自主、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