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736期 >2020-05-07编印

提高保证金使用效率
我区清退投标保证金1400余万元
刊发日期:2020-05-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确保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今年以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作为,集中清退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1400余万元,切实为企业减负,优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后,主动作为,强化措施,对近年来滞留的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清退,并建立了未退还保证金款项台账,进一步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是为保证投标活动顺利进行的一种抵押性质的资金。企业投标项目多了,缴纳的保证金相应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也必然增加。”区公共资源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安排专人对保证金进行了集中清退,截至目前,已清退保证金1428.34万元。
  下一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健全保证金管理制度,加强与业主、代理机构协调沟通,精化办事流程,压缩退付时限,积极探索推行电子保函,切实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