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印茜)区公安局在全力保障服务复产复工的同时,加大交通秩序管理力度,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月20日晚,民警在涪江大桥南桥头和体育公园路口开展了酒驾查处行动。
当晚,民警在检查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行至涪江大桥南桥头通往滨江路的交叉口时,突然刹车准备掉头,形迹可疑,便立即上前拦停,发现男子满身酒味。经检测,驾驶员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34mg/100ml,系酒后驾驶。5分钟后,民警再次查获一辆驾驶摩托车的李某,经呼气式检测其酒精含量达4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两名驾驶员以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忙于防控工作,无暇顾及酒驾检查,于是心存侥幸开车上路,结果刚出门就被当场查获。因两人均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随后,一辆面包车驾驶员在接受检查的时候,酒精检测仪亮起了红灯,经检测,驾驶员王某酒精含量达94mg/ 100ml,涉嫌醉驾,需要进一步抽血。根据规定,醉驾需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