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699期 >2020-03-20编印

我区非居民用气执行淡季价格政策
刊发日期:2020-03-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通讯员涂晓红)3月19日,记者从区发展改革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椐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要求,我区非居民用气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有效地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用气成本,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根据全市的相关政策,我区此次调价分三个方面:从2月22日至6月30日,商业、集体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234元/立方米,工业用气销售价格下调0.234元/立方米;从3月14日至7月21日,车用CNG终端最高销售价格下调0.234元/立方米;2月1日至2月21日期间,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用户用气量按照调整前价格的90%结算。
  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区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燃气企业要主动做好公示和降价政策宣传,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并切实做好气费清算结算工作,尽快将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执行的监管,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