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695期 >2020-03-16编印

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费拟调整
刊发日期:2020-03-1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夏培植)近日,我区召开城区临时占道停车(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标准调整第一次论证会,各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城区临时占道停车(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政府定价标准调整方案。与人会员纷纷发言讨论并提出建议。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我区拟调整后的临时占道停车服务以区工投集团为经营主体,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将城区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占道停车位)公开招标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运营,所得收益作为集团经营性收入全额返还区财政,用于城区公共停车位设施的建设维护。(紧转3版)
  (紧接1版)我区拟调整后的临时占道停车(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核载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客车,核载质量在1250千克以下、车长不超过5.5米的小型货车、三轮车及电动四轮车,每车位每小时收费1元,全天收费时段内封顶收费标准不超过每车位10元。收费时段为早上8点到晚上9点。
  收费标准的调整,将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城区地面停车压力,大幅提升临时占道停车位的使用率、周转率。同时,便于相关部门对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加快推动我区实现“道路更畅通、市容更整洁、群众更满意”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