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666期 >2020-02-08编印

我区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
刊发日期:2020-02-0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朱杨)2月7日,区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场新闻发布会。区卫生健康委发布我区目前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情况;区疾控中心、潼南市场监管局就密切接触者管理服务组工作职责和市场监管等有关事项,以及市民和媒体关心的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早干预早发现成立专项工作组做好管理服务

  “截至2月6日24时,我区共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13例,目前已全部送往永川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对已经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将陆续进行核酸检测。”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张豪介绍,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内防扩散”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增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管理服务专项工作组,负责全区密切接触者搜索、医学观察、诊治,以及集中隔离观测点医疗防护物资供给、安全保障、交通管控、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食宿安排等管理服务工作。
  同时,专项工作组将按照更严更实更细更快的要求,细化流程,全面落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具体工作流程是:区人民医院报告确诊患者后,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搜索,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实施分类管理,根据密切接触者与确诊病例的接触时间,确定是居家隔离还是集中隔离,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由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按相关规范处置;无疑似症状的,隔离期满,由区疾控中心检测无异常后解除医学观察。

强监管严排查织密筑牢疫情防控网络

  “根据防控指挥部要求,超市每天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消毒,对营业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同时采取了缩短营业时间,鼓励消费者线上购物,市民进入超市购物必须配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潼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旭介绍,疫情发生后,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部署,及时关停了全区所有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和宰杀点,发出通告要求暂停市场内及其周边所有非固定临时销售摊点的经营行为,严格执行日清洁消毒工作制度,规范设置进出口专用通道,实行单向流动,对异常情况做好登记,并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针对药店,王旭介绍,自1月30起,对全区各药店销售咳嗽、发热类药品实行登记管理,并向全区356家零售药店发出倡议,倡导药店开设专用窗口,市民不进店购药,由药店营业员根据顾客需求并告知药品价格,营业员店内取货,经过相关程序处理后,以把药品送到店门口的方式购销药品,从而减少人员接触,降低药品交易过程中病毒传播风险。

不聚会不聚餐将群防群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来,我区本地感染病例持续上升,疫情防控工作逐步从前阶段的‘防输入’为主,转到目前的‘防本地扩散’为主。”区疾控中心副主任郑万隆介绍,我区当前多为家庭聚集性感染,疫情复杂程度、防控难度都高于前阶段,防控重点在于识别、筛查本地感染者,尤其是无疫区史、无明确接触史、无症状感染者。该类患者发病后拖延就诊,或自购药物,或诊所治疗,而不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增加了识别难度和传播风险。
  郑万隆最后提醒大家,在疫情存续期间,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尽量少出门、不聚会、不聚餐,勤洗手、讲卫生、戴口罩。家人出现可疑症状时,要做好隔离防护,并根据病情及时送医就诊,就诊时应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应主动告诉医生旅行史、接触史,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如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只有每一个人都掌握了防护知识,落实到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疫情防控工作才能真正落实落地,疫情防控的网络才能织牢织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