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要闻总第675期 >2020-02-18编印

潼南市场监管局:
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安全
刊发日期:2020-02-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店开展检查。

执法人员对辖区药店开展检查。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熊潋)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潼南市场监管局遵循问题导向及风险防控原则,采取宣传引导、监督检查、约谈告诫、违法查处等方式,加强我区药品药械市场监管力度,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药械质量安全、价稳质优。
  据介绍,潼南市场监管局对我区1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医药行业协会理事会成员单位开展了集中约谈,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确保药械质量安全,不得有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同时,紧跟疫情形势,引导全区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发烧、咳嗽类药品;倡导全区零售药店实行不进店购药,采取顾客在店门等候,营业员送药的方式购销药品。
  此外,潼南市场监管局组成三个督查组,分片对全区药店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各零售药店是否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是否严把药械质量关、是否哄抬物价、是否囤积居奇等。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店、医疗机构3370家次,并对8起扰乱药械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