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675期 >2020-02-18编印

17日零时起
高速公路免收车辆通行费
刊发日期:2020-02-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松)2月17日,记者从区交通局获悉,按照国务院相关要求,2月17日零点开始,至国务院批准的疫情结束时间为止(结束时间另行通告),行驶我市高速公路的所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免收通行费。免收通行费的时间,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期间,非ETC客车入、出收费站应通行人工(混合)车道,不得通行ETC专用车道。免费期间,货车驶入高速公路仍应接受入口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
  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运输车辆、集装箱车辆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免费期间通行高速公路,无需入口提前预约和出口查验。
  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高速公路套餐通行费”的套餐有效期顺延,顺延时段与国务院确定的疫情免费时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