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888期 >2020-12-07编印

区法院:
成功调解191件土地流转纠纷
刊发日期:2020-12-0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旭通讯员舒畅)近日,区法院成功调解191件土地流转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8年3月9日,太安镇罐坝村一社、七社、八社共191户农户与重庆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农户将土地租赁给某公司使用,某公司按年支付土地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以来,某公司一直按约支付土地租金,但从2018年起,便未继续支付。191户农户多次找某公司催收租金未果,遂诉至区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并要求某公司支付所欠租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过研判后认为:涉案土地面积达600余亩,涉案人员众多且普遍收入不高,其中不少人指望着用租金维持生活,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便可能引发过激事件。随后,承办法官多次进行实地调查,积极联系罐坝村村支书及社员代表,悉心征询他们的意见。承办法官经调查后了解了农户们的真实意愿,双方合作关系已经维持近十年,如果能及时支付租金,农户还是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另外,承办法官耐心向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释法说理,并充分听取意见。
  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经多次磋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继续履行合同,由某公司分别在2021年分两次支付2018年至2021年度的土地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