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905期 >2020-12-30编印

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刊发日期:2020-12-3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李 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落实这一要求,我们就要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创新公共法律服务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
  近日,潼南首个法律咨询机器人“大牛”在区公共服务法律中心正式上岗,为有需要的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出具专业司法建议、代写司法文书等服务,有效解决了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短缺、法律服务需求庞大等难题,助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了社会治理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这是潼南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
  公共法律服务要成为一种“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群众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是评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的根本指标。而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人民群众学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要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切实增强大数据挖掘和分析能力,为国家治理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要坚持把智能化建设作为重要支撑,不断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法治建设及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中的应用,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民化、快捷化、精准化。要在继续扩大服务供给的同时,提高服务品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管用、好用、习惯用,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分享全面依法治国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