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899期 >2020-12-22编印

注意!明年我区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今年年底前参保缴费更划算
刊发日期:2020-12-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徐旭)昨日,记者从区医保局了解到,我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了,市民在今年年底前参保缴费更划算。
  据悉,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为两档,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280元/人/年、二档655元/人/年。区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2021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已开始。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1年1月1日至2月底期间参保缴费,其居民医保待遇自完清费用的次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在2021年3月1日后缴费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在2021年7月1日之后参保缴费的,需缴纳个人部分另加财政补助标准。所以,建议广大居民朋友尽快参保,否则会影响到享受医保待遇时间甚至个人缴费标准。
  在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政策上,从2021年1月起,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7%,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5%,逐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1年1月1日起,门诊定额报销制度调整为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制度。参保人员未使用的门诊定额报销资金可继续使用至全部使用完毕。
  那么,市民如何缴费?区医保介绍,广大城乡居民可通过微信进入“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税—居民社保—注册缴纳居民社保费,也可通过支付宝—搜索“重庆税务”进入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居民社保费业务办理—缴纳居民社保;或就近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镇街社保所(公共服务中心)或村(社区)POS机刷卡缴费,各种缴费方式都非常简单快捷。参保人员生病住院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相应比例报销。参加一档的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0%、65%、40%;参加二档的在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