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866期 >2020-11-05编印

潼南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召开
刊发日期:2020-11-0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朱杨)11月3日下午,潼南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召开,通报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对相关工作进行再督促、再落实。区长、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安疆讲话,副区长刘玉梅、陈建华、刘立民、江发茂、李强、曾伟参加。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抓好生态环保问题整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以更大力度、更硬举措推动我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要严格按照我区整改方案要求,集中精力落实整改措施,农业面源污染、北区污水处理厂等4个个性问题要集中整改、早见成效、注重质量,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21个共性问题要自查自纠、补齐漏洞、防止反弹,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等10个举一反三问题要强化监管、完善措施、巩固提升,确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突出问题有效彻底解决到位。相关部门要压紧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对镇街、企业等督促指导力度,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解决措施,做到及时总结销号,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持续统筹抓重点,全面梳理量化指标任务落实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补齐短板弱项,全力做好环境保护考核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加强生态环保综合治理,在落实河长制林长制、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下更大功夫,切实提升我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把产业政策关、生态环保关、安全生产关,加强环评审批管理,严禁引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污染的项目,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设备等。强化生态环保综合执法,加快“散乱污”企业整治,有效解决河道“三乱”、污水偷排直排、噪音扰民等问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在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中谋划一批节能环保、绿色清洁的战略新兴产业,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