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655期 >2020-01-21编印

注意!我区已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刊发日期:2020-01-2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全媒体记者 李松

  1月19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区按照重庆市统一部署,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共计2709个药品。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净增64个药品
  2019年版目录2709个药品中,有118个国家谈判药品(西药95个、中成药23个),多为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新增谈判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60%以上,三种丙肝治疗用药平均降幅在85%以上,肿瘤、糖尿病等治疗用药平均降幅在65%左右。和2017年版相比,2019年版目录调入药品218个,调出药品154个,净增64个。
  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调整,主要是将临床价值不高、滥用明显的药品调出,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新增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药品和儿童用药等。新版目录包括限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6个;限生育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品种4个。

4个谈判药品只能报销到今年6月
  从2020年1月1日起,国家谈判药品将全部纳入我市医保按乙类药品报销,即按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员自付10%后,再按规定比例予以支付。谈判药品在协议期内,如有同通用名药物的仿制药上市,我市将按规定根据仿制药价格水平调整该药品的全市统一支付标准。
  该负责人介绍,118个谈判药品中,新增70个药品,续约成功27个药品,还有4个药品是国家2017年谈判准入、2019年谈判中未能成功续约的药品,即托伐普坦、拉帕替尼、氟维司群和重组人干扰素
β1b。这4个药品的协议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协议期满后医保不再报销。为保障用药的延续性,对我市2019年12月31日前已开始使用这4种药品进行治疗的医保患者,医保基金可按规定继续支付至2020年6月30日,之后医保基金不再予以支付。在此期间,开展相关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逐步做好替换药品治疗。

地方医保报销的药品3年内逐步退出
  按照国家要求,各省市均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这就意味着全国将实行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
  在执行全国统一医保药品目录的基础上,对各省市过去增补纳入地方医保报销的药品,从2020年起,将在3年内逐步退出。
  其中,属于2019年版国家目录删除品种以及无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的药品,从2020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我市医保报销;属于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品种的药品,从2020年6月1日起不再纳入我市医保报销。
  但对原已纳入我市医保报销但未纳入2019年版国家目录的中药饮片,经清理规范后作为我市增补的第一批中药饮片,从2020年1月1日起继续按现行医保政策报销。民族药和院内制剂仍可报销。
  据介绍,本次动态调整后,相关医保药品目录均可在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