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综合总第567期 >2019-09-19编印

走,养猪去!两部门力挺
刊发日期:2019-09-1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国务院: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


  近一段时期,很多城市的居民在菜市场见到熟人时,总不忘聊一聊上涨的猪肉价格。
  从统计数据看,近一个月来,国内市场上猪肉价格出现加速上涨局面,引起全社会普遍关注。根据国家统计局9月4日公布的最新数据,8月下旬,仅仅是生猪的均价,就已经涨到了每公斤27元。
  9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保持物价总体稳定,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就在此前,财政部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
  在市场的利好和政策的激励下,适时扩大生猪生产,养殖行业将迎来难得的发展良机。

养一头猪能赚多少钱?
  对于城市居民来说,肉价上涨带来生活成本的增加;不过对于农村养殖户来说,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当前养一头猪究竟能赚多少钱?据搜猪网分析师冯永辉测算,按照目前生猪市场价格测算,养殖户头均盈利最高可能超过1400元,创历史新高。
  这个令人咋舌的盈利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冯永辉具体介绍了他的计算方法。
  他告诉记者,首先,母猪生一头仔猪带来的成本大约在300元;其次,把一头仔猪养到200斤出栏只需150天,全过程总共花费500~ 600斤饲料,饲料成本不到1000元;再加上固定资产折旧等杂项成本,最后一头出栏生猪的成本总计大约在1300~1400元。在猪价走高而成本相对偏低的情况下,养猪的盈利相当可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进行简单计算后也发现,按照统计局公布的8月下旬生猪价格,当期一头200斤生猪大约可以卖到2700元,按照冯永辉提供的养猪成本计算,如果养猪户在这一时间段内出售,那么从这头生猪最高可以获得1300~1400元的盈利,与冯永辉计算出的数字非常接近。
  既然养猪户可以得到如此丰厚的盈利,那么在当前这个时间点“进场”养猪,是不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呢?对此,冯永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经过测算,如果当前疫情等因素能够得到控制,那么养猪市场毫无疑问将会有利可图。

政策发力让养殖户减轻顾虑
  为了彻底解决农户入场养猪的后顾之忧,国家有关部门近一段时间以来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生猪生产。
  例如,8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还要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
  8月30日召开的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也明确,各地要从财政金融用地等方面加大对养殖场户政策支持力度,有效调动养殖积极性。要大力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的养殖、流通、防疫体系,积极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支持绿色养殖发展。
  9月3日,财政部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并明确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限内,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农办计财〔2019〕30号文件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
  此外,文件还要求暂时提高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扩大育肥猪保险规模,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调动生猪养殖场(户)恢复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据每日经济新闻)

多部门出台17条硬措施 支持生猪生产发展


  近期,猪肉供给和价格问题受到社会关注。记者近日从农业农村部了解到,8月31日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等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多部门相继印发文件,出台17条政策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发展。
  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政策措施包括以下几方面:
  基础设施方面,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适当增加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规模,重点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贷款贴息方面,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延长期内,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
  保险方面,自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时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1200元增加至1500元、育肥猪保额从500-600元增加至800元,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把握时间窗口,持续开展并扩大生猪价格保险试点。
  推动粪污处理方面,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2020年择优选择100个生猪存栏量10万头以上的非畜牧大县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补贴补助方面,2019年实施生猪良种补贴,补贴标准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不超过40元;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要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强化省级财政的统筹作用,对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保障、落实稳定生猪生产、强制扑杀补助等政策措施确有困难的县市,可降低或取消县市财政承担比例。
  养殖用地方面,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生猪养殖圈舍、场区内通道及绿化隔离带等生产设施用地,根据养殖规模确定用地规模,增加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取消15亩上限规定,保障生猪养殖生产的废弃物处理等设施用地需求。
  禁养区划定方面,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之外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禁养区划定依据;开展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立即整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超划禁养区情形;加强禁养区整改调整政策支持,对禁养区内关停需搬迁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异地重建,对符合环保要求的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加快环评审批,对确需关闭的养殖场户,给予合理过渡期,严禁采取“一律关停”等简单做法。
  运输方面,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抵押贷款方面,在辽宁、河南、广东、重庆开展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试点,支持具备生猪活体抵押登记、流转等条件的地区按照市场化和风险可控原则,积极稳妥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猪场(地方猪保种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农机方面,将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所有适用于生猪生产的机具品目原则上全部纳入省级补贴范围,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应补尽补。(据重庆日报农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