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537期 >2019-08-09编印

让城乡居民人人老有所养
上半年我区累计发放养老金1.2亿元
刊发日期:2019-08-09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有了养老金,我以后的生活就有了保障。”近日,刚取出居民养老金的张宗党高兴地对记者说。
  张宗党今年60岁,每月可领取居民养老金。他说,这都多亏了政府出台了超龄贫困人员年满60岁后就可以免缴费直接领取居民保养老金的政策。
  张宗党口中的超龄贫困人员包括上年度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超龄人员。超龄人员指具有本区户籍,现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任何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目前,我区超龄贫困人员按以下条件享受待遇:2018年11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的可以每月领取居民养老金;2018年12月及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其年满60周岁次月起可以每月领取居民养老金。该项政策终止日期暂定2020年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为让广大贫困群体主动参保,早参保、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进一步提高养老待遇水平,超龄贫困人员也可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自行一次性补缴15年,从完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待遇。
  超龄贫困人员免缴费直接领取居保养老金只是我区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的其中一项成果。
  近年来,我区把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作为改善民生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来抓,持续做好深入摸底排查,数据核准调查工作,并通过强化宣传动员、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等方式,不断增强群众参保意识,享受待遇人数不断增加,有效扩大了社会保险覆盖面,更好地保障了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地区居民的社保权益。
  为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我区还对养老保险工作指导、资料审核、信息录入、信息更正和档案保管、移交、待遇审核、养老金发放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
  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贫困人员41457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6238人;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383256人,其中待遇领取人数138298人,共发放养老金1.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