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政策解读总第550期 >2019-08-27编印

潼南区全面推行“云长制”
刊发日期:2019-08-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日前,我区印发《潼南区全面推进“云长制”实施方案(试行)》,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扎实走好“三条路子”、抓好“三个赋能”、推进“四个做大做强”,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推行“云长制”实施方案》(渝委发〔201966号)《潼南区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18-2020)》(潼委办发(201835号)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健全“管云、管数、管用”的体制机制,实现“平台共用、设施共连、数据共享、业务协同”。

一、工作目标

  (一)迁移上云。2019年,建成城市数据大脑云平台,全区财政资金建设信息系统迁移至“数字重庆”和城市数据大脑云平台比例达到75%以上。2021年,全面取消各部门机房,基本完成信息系统迁移工作。
  (二)集约建设。2020年,除中央、国家部委的政务专网外,基本完成市级垂直非涉密政务专网和区级非涉密政务专网整合并入电子政务外网。
  (三)数据治理。2019年,完善区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成区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2021年,初步建成潼南区大数据资源池,探索建立区级主题数据库。
  (四)融合应用。2019年,建成大数据共性技术支撑平台,搭建起智慧城市建设基础构架,建成智慧政务、智慧警务、智慧交通、柠檬指数等应用。至2021年底,力争建成15个智慧+项目,3-4个项目在全市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五)安全保障。2020年,建立健全数据及网络安全管控制度和防护技术体。

二、工作任务

(一)管“上云”,建成一个“大脑”承载的服务体系
  1.2019年,完成城市数据大脑云平台大数据共性技术支撑平台、视觉AI算法、城市运营APP建设,搭建潼南智慧城市建设基础构架。
  2.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数字重庆”云平台迁移,高带宽、非结构化数据的信息系统向城市数据大脑迁移。2019年迁移上云信息系统达到75%以上。2020年,全面取消各单位机房,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整体迁移工作。2021年,运用“数字重庆”云平台,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
  3.2019年,建成一张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安全保障和运维的横向联通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和市管在潼单位,纵向实现国家、市、各镇(街)、村(社区)(村社区按需接入)联接的五级电子政务外网。2020年,基本完成除中央、国家部委专线外的各类非涉密政务专网整合并入电子政务外网,完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
(二)管“治数”,沉淀一笔数据资产
  1.2019年出台潼南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管理办法。
  2.2019年,健全优化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梳理本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需求清单,形成潼南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和责任清单,并实行年度更新。
  3.2019年,完成区级信息系统与共享平台对接,2021年,初步建成潼南区大数据资源池,探索建立区级主题数据库。
  4.2020年,建立健全数据及网络安全管控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
(三)管“应用”,打造一批智慧+项目
  1.按照问题导向、突出特色和示范争先的要求,根据迫切程度、难易程度,每年选择实施2—3个智慧+项目,力争2021年底,建成15个智慧+项目,3-4个项目在全市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2.2021年,建成基于数字孪生理念,全面实时监测全区运行状态,实现城市运行全景展现、仿真预测、指挥调度和决策优化的智慧潼南运菅中心。
  3.2019年,完成智慧政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政务钉钉和云视频会议,提升办公效率。2021年,完成区级各部门信息系统融入智慧政务平台工作。
(四)管“门户”,建成一个城市生活服务APP
  对各委办局已建APP和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打通和迁移整合,并对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渝快办,统筹建设城市运营AP、政府网站,线上为市民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城市服务、新闻资讯和信息查询等功能的统一入口,实现指尖服务。
(五)管“运营”,组建一支高水平运营团队
  组建一家区属国有企业持股的运营公司,主导潼南智慧城市运菅工作,确保据资源应用发展正确方向,推进社会数据汇集,运菅城市数据创新城市服务,实现数据资产增值。
(六)管“生态”,构建一个数字经济生态圈
  通过平台搭建,数据开放,资源配置,政策激励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引入大数据智能化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入驻潼南企业生态资源,带动孵化一批大数据智能化企业,创新数据产品,通过智慧城市运营,转动数字经济,打造产业生态圈,促进数字产业的发展壮大。

三、工作体系

  (一)建立区“云长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区总云长,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区属国有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各单位云长
  (二)云长职责。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及区“云长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有关工作部署,统筹负责本单位“管云、管数、管用”工作,对本单位的云工程负总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云长制”会议制度,定期听取各单位履职情况,研究推进工作,协调解决推行“云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云长制”办公室统筹各项工作推进。各云长负责本行业、本部门的智慧+项目建设,保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资源集中管理和安全稳定。
  (三)纳入绩效考核。将“云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的云长,区“云长制”办公室要专题报告区委、区政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将大数据智能化列入我区党校培训课程,举办专题培训班,调训一批业务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