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547期 >2019-08-22编印

我区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
刊发日期:2019-08-22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张艺凡)日前,区司法局牵头,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3月31日前制发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收集整理,以适应机构改革机构设置及职责调整,确保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开展工作的连续性,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源头把控。
  “我们按照“谁实施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由文件实施或起草单位对所涉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提出废止、继续施行或修订后重新发布等处理意见。同时,强化信息沟通,由区司法局对各单位提出的各种疑问作详细的解答和耐心指导,确保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全面、准确和彻底,使整个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区司法局认真对照清理要求,针对各部门提出的初步清理意见,对140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最终确定废止20件,重新修订发布16件,继续有效10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