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527期 >2019-07-25编印

重 拳 出 击 绝 不 姑 息
我区大力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
刊发日期:2019-07-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检查排污管道。

检查排污管道。


  

全媒体记者 张艺凡
  今年来,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治一起。
  “当前,我区整治工作正由全面排查整改向全面见效深入推进。”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彭绪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区上下形成了整治污水偷排偷放突出问题合力攻坚的格局,强力推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好打赢碧水保卫战。
  此次专项行动从3月起持续到年底,分为动员部署阶段、自查暗查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和巩固提高阶段,重点检查对象为工业企业、城市及镇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医疗机构、餐饮行业、洗车场、建筑工地、船舶、涪江、琼江及其支流1公里范围内“散乱污”企业等。
  今年3月中旬,区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梓潼街道丰产村塑料洗选加工作坊有污水直排的行为,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组成联合执法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到现场后,发现群众反映确有其事,丰产村塑料洗选加工作坊将洗选过程中的废水,通过雨水沟直接排放,最终流入涪江造成江水污染。
  “调查询问,摄像固定证据后,我们现场评估其情节严重、问题明显,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依法责令其马上停工,并将直排工业废水取样带回检测。”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副队长黄杰告诉记者,经过检测发现取样直排废水苯系物严重超标,立即启动关停程序,并于4月正式关停企业。“要让偷排偷放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做到铁腕治污、铁面执法,高频次、全覆盖、零容忍推进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黄杰介绍,他们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日常监管执法、群众投诉线索为重要补充,开展污水偷排偷放乱排专项行动工作。
  专项行动以来,这样高效、彻底的联合执法比比皆是,区生态环境局召集专项行动涉及的11个区级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制定了《重庆市潼南区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与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各部门、镇街依法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全覆盖,展开地毯式排查,不留情面,不打招呼,通过明察暗访把最真实的情况反映出来。截至今年6月底,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排查点位2082个,发现问题54个,对其中11件情节较为严重的污水偷排偷放行为立案查处,对2件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依法申请关停5家整治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牵头深入推进污水偷排偷放问题的全面排查和整治工作,巩固现阶段取得的成效,依法严厉查处污水偷排偷放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9年7月12日-8月12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038191,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2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