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524期 >2019-07-23编印

我区召开贯彻《农业管理条例》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会
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刊发日期:2019-07-23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赵晨城实习记者鲁惠文)7月19日,区农业农村委召开贯彻《农业管理条例》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农药管理条例》,签订《潼南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责任书》,各镇街农服中心、全区农药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发生。今年5月,我区印发了《潼南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属地管理、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的回收处置工作。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进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各镇街、农药经营单位、区农资协会、农业执法大队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协同配合。要强化舆论宣传,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利用广播、宣传车等形式宣传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提高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坚持实事求是、建立台账、坚决杜绝虚假台账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