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521期 >2019-07-18编印

江发茂督察交通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完善环境责任制度 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刊发日期:2019-07-18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松)7月16日,副区长江发茂督察交通行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区交通局,区建工集团,上和镇等单位负责人参加。
  江发茂一行先后前往上和镇鱼形嘴码头、上和码头等地,通过看现场、听介绍、提问题等方式,详细了解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并重点对船舶污染防治、非法码头整治,汽修行业企业环保工作管理情况和水上交通安全进行了现场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
  江发茂指出,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重庆开展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举措,也是对全区生态环保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大考”。交通部门和属地政府要提高认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加快推进砂石码头生态复绿等工作,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全力以赴抓好行业领域和属地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企业要按照规范,做好液废、固废和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工作;要依法细化具体措施、完善环境安全责任制度,坚决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