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张琦等21人辞去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7月8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张琦等21人的书面辞职申请,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琦、王冠锋、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调整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柳成文
副主任委员:杨勇
委员:肖顺黄化斌周明华陈彬李燕燕(女)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7月8日
邓元洪、张长国、黎世泽、何英、赖宗碧、蒋亮、陈昂、刘建军、夏宇、李春燕、向毅、周汝剑、吉鸿、彭清华、谭彩翔、黄春辉、邱建军、唐邦富、林俊仰等21人辞去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吉鸿的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彭清华的区第十七届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谭彩翔的区第十七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