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516期 >2019-07-11编印

“贷”来希望“惠”民八方
上半年我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35万元
刊发日期:2019-07-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不到一个星期,我这笔15万元的贷款就办下来了。”7月8日,成功获得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陈明华喜上眉梢。就在两三周以前,他还在为资金不足而苦恼。
  陈明华经营餐饮小吃生意,可投资成本早已超过预算。就在他一筹莫展时,他了解到我区创业担保贷款优惠政策,于是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了贷款申请,获得了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在我区,像陈明华这样用创业担保贷款解决资金问题的创业者还有很多。来自区人力社保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4笔、2035万元,带动就业创业778人。
  据悉,创业担保贷款是市级补贴政策,主要向符合申请资格的创业者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其发放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11类人群。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按每人15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5人。”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在贷款期限方面,面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最长不超过2年。值得一提的是,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第1年、第2年由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