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6月12日,记者从潼南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从6月1日起,绿色产品已使用统一、专用的标识。
绿色产品是指生产、使用及处理过程都符合环境保护的产品,节能、节水、低污染、低毒、可再生、可回收。简单来说,就是比一般产品更加环保、健康。
“今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了《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了绿色产品标识的具体样式、适用范围、如何认证、使用方式以及如何进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潼南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于6月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现在被认证的绿色产品,会在产品包装上贴有绿色环保产品标志,市民在购买绿色产品时可查看。
根据《办法》规定,统一的绿色产品标识基本图形由“C、G、P”三个字母组成的“树”形图案。不同的认证活动,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略有不同。使用标识时,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还需要标注发证机构标志。
《办法》还明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信息平台,并对绿色产品标识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结合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建立实际情况,相关认证机构、获证企业根据需要自愿使用绿色产品标识。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潼南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绿色产品宣传力度和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的监管力度,确保市民购买到合格、放心的绿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