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497期 >2019-06-14编印

残疾人及其子女上大学可申请补助
刊发日期:2019-06-14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熊潋)6月12日,记者从区残联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我区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能够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市残联、区残联将安排资金,对我区2019年应届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应届大学生予以入学救助,对在校残疾大学生进行生活救助。
  据悉,本次受助对象为2019年潼南籍的应届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应届大学生。资助标准:对2019年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及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予以一次性入学救助以及在校残疾大学生生活救助。残疾大学生本科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5000元;专科和高职每人3000元。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本科生(含硕士、博士研究生)每人2000元,专科生和高职生每人1500元。对在校残疾大学生(当年已实施一次性入学救助的)实施生活救助,每人每学年2000元。
  申请救助的条件包括:学生本人及父母须系潼南户籍;学生本人或父母(残疾人子女大学生)须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或特殊教育学院接受正规国民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领取农村社会救济金的优先;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申请受助和确认办法为,被各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三代残疾证)和入学通知书原件,低保证原件或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家庭困难证明,以及近期学生免冠1寸照片3张。系残疾人子女应另持户口薄原件,于8月25日前到镇(街道办事处)残联登记,填写相关表册。各镇(街道)残联在8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至区残联教育就业办公室。系应届残疾大学生的由市残联审定和救助,系残疾人子女应届大学生的由区残联审定和救助。救助资金发放前,被救助入学学生需将就读学校在校证明和缴费凭据交区残联,由区残联通过银行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