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494期 >2019-06-11编印

重庆认定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
我区3个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社区)13个示范点榜上有名
刊发日期:2019-06-1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古溪镇龙滩村油牡丹基地。

古溪镇龙滩村油牡丹基地。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日前,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委获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
  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认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单位的通知》,我区崇龛镇等3个示范乡镇、古溪镇龙滩村等5个示范村(社区)、太安镇罐坝村蔬菜博览园等13个示范点榜上有名。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原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原重庆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通过择优上报、市级审核、专家评选、区县反馈等程序,现认定潼南区崇龛镇等105个镇为“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乡镇”,南岸区南山街道放牛村等182个村为“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村(社区)”,江北区干坝村生态农业园等301个点为“重庆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
  通知要求,各区县要加强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乡镇、示范村(社区)、示范点的规范管理,要整合财政、土地、税收、金融等相关扶持政策,集中力量抓好示范创建,着力打造极具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提升各区县乡村旅游品牌、景点、产品、活动的知名度,不断丰富老百姓的休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