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454期 >2019-04-10编印

区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3级标准
刊发日期:2019-04-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日前,记者从区中医院获悉,市人口信息中心专家组近日对区中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进行现场复核,经专家严格评审,区中医院顺利通过,成为我区首家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3级的医疗机构。
  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管理并指导有关单位承担具体工作,旨在通过以评促建,对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进行指导,以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2020年所有三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4级以上,二级医院要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
  经过前期申报、网上自评,并经市级专家组现场复核,区中医院确认已提前达到分级评价3级以上标准。下一步,区中医院将对照标准,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以“智慧医院”为主题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