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时政·综合总第426期 >2019-03-06编印

交警持续放大招 霸位“僵尸车”被拖移
刊发日期:2019-03-0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吴波)连日来,区交巡警支队、区城管局按照全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在城区内开展了废旧弃用车辆清理整治,对20余台违停、乱停的“僵尸车辆”进行了依法拖移,有效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环境品质。
  3月1日上午10时许,记者在桂林街道五湖路看到,道路停车位内的一辆贵州籍牌照小汽车破难不堪,旁边一辆重庆籍小型货运车车厢里堆着腐烂的树皮、树叶、饮料瓶等垃圾,不时散发出浓浓的味道,俨然是汽车“垃圾桶”。记者走近一看,其中一辆车引擎盖、保险杠等位置已经破裂、凹陷。“这两辆车停在这里至少有一年了,不光霸占了车位,而且又脏又破,严重影响我们城市的形象。”一旁过路的居民向记者介绍。
  经过交巡警的现场确认,其中一辆车并未按时年检,并且已经达到报废。两辆车预留的电话已是空号,无法联系上车主。经过再三确认后,交巡警决定立即对两辆车进行拖移。交警部门把霸位“僵尸车”拖走后,区城管局相关人员现场对道路环境进行了清理,附近的不少市民均表示拍手称快。
  “我们按照区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在城区内开展了废旧弃用车辆清理整治,目前,已对20余台“僵尸车”进行了拖移。”区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今后道路僵尸车整治将步入常态。”同时,交巡警还提醒广大市民:不仅是针对那些长期占用泊位资源的“僵尸车”,其他所有正常使用的机动车车辆的驾驶员、车主也要遵守相关规定,对于不按规定违停的车辆,一经发现,也会被交警部门依法拖走。对群众关心的小区霸位“僵尸车”,可以以小区物业为主体,向交巡警支队来函申请依法拖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