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431期 >2019-02-27编印

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开始申报
刊发日期:2019-02-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扬)2月25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自3月1日起,2018年10月后在我区登记失业后灵活就业的4类人员,可前往就业地的镇街社保所申请2018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据了解,4类人员包括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不限城镇农村户籍。同时,该4类人员还需符合以下灵活就业形式之一,包括: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网约车驾驶员;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未取得营业执照的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
  “补贴标准将按个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计算。”区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该负责人提醒,符合申请条件的相关人员需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前往就业地的镇街社保所提交补贴资料,包括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还需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就业情况说明,商贩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网约车驾驶员则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
  因故未能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居民还可以在2019年9月1日-9月30日期间再次申报,一年有两次申报机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