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日前,《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措施(2018—2022年)》(以下简称《措施》)出台,新能源车主迎来了免费停车、低价充电等一大波“福利”。
据了解,该《措施》涵盖了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使用环境、公共领域推广等多个方面。以停车为例,除了市政道路免费停车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 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首小时均免停车费。
为鼓励市民驾乘新能源汽车,《措施》规定充电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上限为0.4元/千瓦时(低于0.52元的居民用电价格)。
在货车方面,使用新能源专用号牌、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4.5吨的渝籍牌照载货汽车可获主城区货车通行证;纳入城市配送体系或更新替换传统能源,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新能源货车,也会获发绿色通行证。
《措施》还规定,新建居住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30%;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具备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50%,建成比例不低于30%;新建其他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及独立用地建设停车场,具备条件比例不低于30%,建成比例不低于10%。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留和建成情况应纳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整体工程验收。
此外,“充电难”是阻碍新能源汽车应用的主要瓶颈之一。《措施》提出,要按照相对靠近重点停靠区域和充电便捷高效的原则,建设公用快充设施。按照要求,到2022年,我区将建成公用快充桩超过300个,公用快充桩单枪功率不低于60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