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405期 >2019-02-01编印

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果
刊发日期:2019-02-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李云喜)近日,记者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去年,该院聚焦平安潼南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区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稳准狠打击横行乡里、为非作歹、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受理审查逮捕27件64人,批准逮捕48人;受理审查起诉13件40人,审结并起诉11件38人,其中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7个。坚持“扫黑”与“打伞”相结合,逐案排查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保护伞”线索,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1件2人。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受理“9+4”类案件55件110人,起诉55件110人,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秩序。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涉恶犯罪依法追捕追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