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要闻总第636期 >2019-12-27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9〕第45号
刊发日期:2019-12-2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志杰同志辞去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12月26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王志杰同志的书面辞职报告,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志杰同志辞去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