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635期 >2019-12-26编印

曾菁华在区委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会议上强调
加强和改进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 奋力开创我区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
张安疆周德勋张彬出席江志斌主持
刊发日期:2019-12-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陈靖)12月25日下午,区委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会议召开。区委书记曾菁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政协工作会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市委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奋力开创我区政协事业发展新局面。
  区委副书记、区长人选张安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区政协主席张彬,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区委副书记江志斌主持会议。
  曾菁华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人民政协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提供了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11月26日,陈敏尔书记在市委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健全完善人民政协工作制度,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展现新气象新作为,努力开创重庆政协事业新局面。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潼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曾菁华在讲话中对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区政协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伴随着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步伐,区政协主动担负加强团结、发扬民主、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历史责任,风雨同舟,砥砺奋进,汇聚起推进潼南改革发展的磅礴力量,谱写了潼南区政协事业发展的壮丽篇章。
  曾菁华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思想深邃,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中央、市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结合起来,与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结合起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曾菁华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切实把中央、市委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细落实。当前,我们正全力打造产城景融合发展的明珠城区、川渝合作示范区“两区”,国际柠檬之都、中国西部绿色菜都“两都”,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天然气综合利用及精细化工基地“两基地”,发展空间无比巨大、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发展态势持续向好。区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勇于担负起时代的责任和使命,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把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助力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曾菁华强调,要坚定制度自信,不断健全完善人民政协工作制度,为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贡献力量。要严格落实党中央部署和市委要求,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完善落实党对人民政协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上下功夫,在建立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上下功夫,在完善政协履职工作制度上下功夫,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推动形成领导有力、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曾菁华强调,要狠抓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党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为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提供坚强保证。人民政协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必须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把政协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定不移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坚定不移增强人民政协履职合力。
  区法院、区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在潼市政协委员,区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区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区政协办、区政协各专委会、社情民意信息中心负责人,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统战工作分管负责人,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区直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重点企业、在潼市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或常务副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