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时政·综合总第631期 >2019-12-20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2019〕第35号
刊发日期:2019-12-2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举行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17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19日在区委党校学术报告厅举行。
  建议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重庆市潼南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通过区人民代表大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相应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成立大会筹备处,负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