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综合总第628期 >2019-12-17编印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3号
刊发日期:2019-12-17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9年12月5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张义强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同意重庆市潼南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9年区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