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要闻总第577期 >2019-10-10编印

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刊发日期:2019-10-10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王鹏)9月29—30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德勋主持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曾荣,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芳、周鸿,副区长李强,区人民法院院长况向东,区人民检察院、区纪委监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或列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人大常委会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全区债务管理情况、区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情况、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动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潼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年度履职情况办法(修订)》《关于接受黄化斌辞去重庆市潼南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