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社会·综合总第400期 >2019-01-25编印

我区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刊发日期:2019-01-25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熊潋)记者从区教委获悉,日前,区教委出重拳整治我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区教委专门出台文件,严禁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偿补课,坚决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名义组织的有偿补课。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集中治理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并在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基础上建立健全防治有偿补课工作长效机制。集中治理阶段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分为宣传教育、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总结评估四个环节。巩固提高阶段时间为2019年5月至8月。尤其是7月、8月暑假期间,区教委将进行“回头看”,检验集中治理成效。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
  “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或者查处不及时的学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区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违反《重庆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有偿所得,并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和其它处理。